为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学理念,进一步明确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规范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程序与方法,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 (2017〕13号)等相关标准,结合《信阳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办法(修订)》(校教字 (2024〕49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价责任机构、责任人和主要职责
评价责任机构:社会科学学院成立评价工作小组,由学院教学副院长担任评价工作小组组长,主要成员包括专业负责人、各课程小组组长、骨干教师代表、年级辅导员和2-3名企业、行业专家。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学工管理人员和所有任课教师参与和配合评价工作。
责任人:社会科学学院教学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专业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主要职责:评价工作小组组长组织相关人员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专业负责人组织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具体实施。
二、评价对象和评价周期
评价对象:社会科学学院历史学专业每一届所有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针对每条毕业要求,逐项进行评价,考查其毕业要求达成。
评价周期:历史学专业对每一届毕业生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评价周期一般为一年,评价时间为每年5-7月。
三、评价依据及内容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以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政策及“认证标准”为根本依据,结合《信阳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办法(修订)》(校教字(2024〕4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综合使用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课程达成情况、学习成果与表现、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问卷量表评估数据和信息等,作为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数据支撑依据。
评价内容为理工学院师范类专业所有毕业生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情况。
四、评价方法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采用基于课程考核的直接评价和基于毕业生问卷调查的间接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一)基于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直接评价
直接评价依据专业课程体系中所有支撑毕业要求的教学环节(以下简称课程),在课程结束后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各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计算出毕业要求各指标点的达成值,并综合得到各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各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情况评价值
设第m项毕业要求指标点有N门课程支撑,则第m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情况Pm的计算方法见公式(1)。
公式(1)
其中,Pi为第i门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中定量评价Pi和定性评价Pi'的平均值,Wi为该课程的权重。
(2)各项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评价值
取该项毕业要求所有指标点中达成情况最小的值,作为该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值。
(3)总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值
取所有毕业要求中达成情况最低的数值,作为本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值。
(二)基于毕业生问卷调查的间接评价
该方法是指运用统一设计的问卷向被调查对象了解专业毕业要求及分指标点达成情况的评价方法。一般邀请应届毕业生、任课教师、教学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调查。四方的评价权重分别为:学生占0.3,教师占0.3,教学管理部门占0.3,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占0.1。
五、评价程序
(一)直接评价
(1)确定毕业要求达成目标值。毕业要求达成目标值是评判毕业要求是否达成的主要依据。根据学校对学生学籍和学分绩点的规定,结合专业特色设定各项毕业要求合格评价的目标值为0.65,低于 0.65为“未达成”,高于或等于0.65为“达成”。
(2)审查课程目标落实支撑及达成情况。依据专业毕业要求、专业毕业要求分指标点与对应支撑其达成的课程对照表、课程支撑毕业要求分指标点教学任务矩阵图、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材料等进行审查,确保支撑课程有对应课程目标落实支撑,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分指标点支撑关系对应准确,课程目标达成值计算科学合理。
(3)确定强支撑课程及其支撑权重。由评价工作小组根 据课程对其所支撑的毕业要求分指标点达成的贡献度大小,集体研究确定 2-5门强支撑毕业要求分指标点的课程并确定各门课程的权重。支撑课程的权重总值为1。
(4)计算支撑课程对毕业要求分指标点达成的贡献值。依据支撑课程的支撑权重及其对应课程目标达成值进行计算。支撑课程对毕业要求分指点达成的贡献值=该课程对毕业要求分指标点的支撑权重×该课程对应毕业要求分指标点的课程目标达成值。同理,计算出其他支撑课程对毕业要求分指标点达成的贡献值。
(5)计算毕业要求分指标点达成值。某项毕业要求分指标点的达成值=∑(所有支撑课程对毕业要求分指标点达成的贡献值)。同理,计算出该毕业要求下其他分指标点的达成值。
(6)计算毕业要求达成值。某项毕业要求达成值=该毕业要求下各分指标点达成值中的最小值。
(二)间接评价
(1)设计调查问卷。调查问卷一般由专业负责人设计,教学副院长审核。问题设计是做好问卷调查的关键,要站在评价人的角度,充分考虑评价人的亲身体验和主观感受, 紧紧围绕毕业要求及分指标点内涵来设计问题。问题以量表形式设计,要细化到每个分指标点,问题内容不重复、不交叉。调查问卷分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教学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问卷四种,可以制作成纸质问卷,也可以利用问卷星等工具制作成电子问卷。
(2)确定调查样本数量。原则上所有应届生和任课教师都要参与评价,教学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选择不少于10人参与评价。
(3)实施调查。工作人员要主动联系调查对象,让调查对象知晓调查目的、意义和要求。引导应届毕业生要根据自身学习过程中的亲身体验和获得感,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生掌握知识、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情感表现,教学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表现,对问卷问题做出相应回答。要与调查对象商定寄送和回收调查问卷的方式,可通过电子邮件、微信、QQ、快递等方式进行问卷回收。
(4)整理、统计,计算毕业要求分指标点达成值。某项毕业要求分指标点达成值=(【非常认同】选项数×A+【认同】选项数×B+【基本认同】选项数×C+ 【不认同】选项数×D+ 【非常不认同】选项数×E)/(所有等级选项总数×5)(A、B、C、D、E分别表示各选项的赋值)。同理,计算出其他毕业要求分指标点达成值。
(5)计算毕业要求达成值。某项毕业要求达成值=该毕业要求下各分指标点达成值中的最小值。
(三)计算毕业要求最终达成值,评判达成情况
毕业要求最终达成值=直接评价达成值×权重+间接评价达成值×权重;一般直接评价权重为0.7,间接评价权重为0.3。评价工作小组依据毕业要求达成目标值,评判每项毕业要求是否达成。毕业要求最终达成值高于或等于目标值,则该毕业要求达成,反之未达成。
六、评价结果运用
评价结果:学院达成评价工作小组要对通过多种评价方法获得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按学校要求形成“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包括专业基本情况、评价 依据、评价方法、评价对象、评价结果及分析、主要问题及 改进措施等。
结果应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依据评价结果,从学校定位、专业特色、社会需求和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出发,就毕业要求提出持续改进建议,并通过稳定的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反馈到学校教务处进行审批、备案,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七、其他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社会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社会科学学院
2025年3月28日